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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培训:日本哪些做法值得借鉴

信息来源:税屋  文章编辑:zm  发布时间:2020-02-12 14:38:59  

近日,笔者随访问团走进日本税务大学校(以下简称税务大学)本部、和光校区以及大阪税务研修所等机构,就日本税务人员培训、课题研究等情况进行了考察学习。笔者在访问过程中发现,日本统筹全国的培训资源,搭建了较为完备的分级、分类培训体系,同时高度重视税务人员的德行教育,更多关注课题研究的深度。

  经验一:统筹培训资源建立完备体系

  日本税务大学是日本财务省国税厅的重要部门,其办事机构就位于国税厅机关本部(霞关事务室),校长是国税厅中位列第三的领导成员。税务大学和光校区为学校的总校,对应国税厅在全国下设的12个国税局,设有12个分校,即税务研修所,其中东京、大阪、名古屋这三个研修所的规模较大。总校对分校的税务培训业务实行统筹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层次清晰、定位明确”的税务培训体系。日本税务人员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的提高,主要依托税务大学校对他们开展的系统性、经常性、制度性培训。培训计划经税务大学校校长批准后,由税务大学校及其下设的12所税务研修所具体实施,各机构分别承担相应的集中培训任务。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借鉴日本税务人员培训的经验,笔者建议打造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师资队伍。日本税务人员培训教师队伍由专职教师和兼职税务人员两部分组成,保证了教师的专业性。笔者建议在我国推广“双挂”机制,即专职教师到税务机关“挂职”、优秀税务人员到学校“挂教”。同时,采取激励机制,如绩效考核加分等措施,鼓励优秀税务人员“挂教”,逐步建立起系统内专职、兼职教师为主,社会外聘教师为辅的师资队伍,不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同时,建议健全培训教材体系。教材建设是培训教学的基础工程,也是教学科研能力的重要体现。日本税务大学校一直注重教材建设,及时更新重点课程教材。笔者建议以学习、宣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重要论述为首要目标,紧扣税收现代化建设的新使命、新要求,围绕税收改革的中心任务,结合培训课程、培训项目的需要,在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打造统一的培训教材。

  经验二:重视德行教育塑造全面人才

  日本高中毕业生可以通过税务职员录用考试,直接进入税务机关工作。一经录用,马上开始为期1年的普通科研修。研修采用封闭式集中学习,培养模式类似于大学专科,但管理更为严格。考虑到此类青年研修生正处于人格和品德形成的关键时期,除了教授税法等基础知识之外,研修中还注重道德修养、日常礼仪、团队精神等内容。

  笔者在调研中了解到,税务大学将刚刚进入工作的年轻公务员安置在2人间的集体宿舍共同生活。在完成必要的学习任务后,他们还须从事打扫卫生、义务劳动、自我管理等一系列课外任务,并组建学习和生活小组,相互学习、竞争,塑造集体主义精神。此外,税务大学将日常礼仪表现作为考察学员的重要方面,待人彬彬有礼、善于柔性沟通、能够认真倾听,也是初任培训中行为塑造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我国90后年轻税务人员不断增加,税务系统更具活力,税务人员的年龄和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但与此同时,也给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带来挑战。借鉴税务大学培训经验,笔者建议在业务能力提高之外,应当更加重视对年轻税务人员的道德教育、思想熏陶和作风养成,系好年轻税务人员职业生涯的“第一粒扣子”。具体而言,在初任培训中增加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保证必要的学时,采用讲授式、研讨式、演讲式和案例式等方法开展教学,取得思想共鸣,产生培训实效。此外,还要积极开展党性锻炼、集体生活、义务劳动、军事训练和基层蹲点等各种锻炼活动,在实践中磨炼年轻税务人员的意志品质,发扬吃苦耐劳精神,塑造团队合作精神,为高质量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打下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和思想政治基础。

  经验三:关注研究深度提供决策参考

  税务大学设立了专门的研究部,从一线税务人员中选拔优秀人才作为专职研究员,研究税收专业课题,研究期通常为2年。每名研究员每年承担一个重点课题,经过年初选题发布和申报,中期课题研究、中期检查报告会,于次年6月左右完成课题报告,研究成果上报国税厅,发挥决策参考作用。同时,税务大学将研究成果刊登在《税务大学校论丛》、税务大学校网站、大学及国会图书馆网站等媒介上,向社会发布。近几年,税务大学研究部关于“虚拟货币的税务处理”“提高催告中心工作效率”和“股权激励报酬的计税问题”等课题研究,都取得了较好的决策参考和工作改进作用。

  教育培训、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之间是“三位一体”的紧密联系。作为税务教育培训机构,在积极发挥教育培训作用之外,要更好地开展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真正做到“实践出题目,科研做文章,成果进课堂”。

  借鉴税务大学课题研究经验,笔者建议我国的税务课题研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在税务培训机构中广泛安排挂教人员,从事课题研究工作。这些挂教人员具有丰富的税务实践经验,可以利用挂教的机会,将实践经验深入转化为课题研究成果,进而形成教学成果。二是各级税务机关每年要根据税收中心工作和热点问题发布研究课题,分配给税务施教机构一定的研究任务,并给予相应政策和资金。三是税务施教机构工作人员应当积极申请各级税务机关发布的课题研究项目,与教育培训内容紧密结合起来进行研究,最大化呈现研究成果。

文章来源:税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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